根据《公司法》和《税收征管法》规定,新设立的公司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会计帐簿,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当月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一、服务内容
1、收取当月原始凭证;
2、制作记账凭证、记账、编制财务报表;
3、按时申报国科、地税的相关报表,办理与税务部门有关的事项;
4、提供委托方所需的账簿及会计核算资料;
5、协助办理年检工作,提供年检所需财务报表;
6、采用“金碟”财务软件,进行电脑记账。
二、操作流程
1.签订代理记账协议,确认服务项目及代理费用
2.接单:
接受原始单据,制作凭证。
3.做账:
每月采用“金蝶”财务软件录入凭证并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4.报税:
次月15日前,将当月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