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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明年将并轨 辽宁待国家出台意见后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5  浏览次数:233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丁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实现"并轨",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1月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天津、山东、重庆等至少八个省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辽宁目前还没有 具体的"并轨"的方案,需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才会启动并执行。届时,辽宁将有2687万人受益,并在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城居医保和新农 合在参保人员、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实现"并轨"后,不仅两者在定点医院范围、用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方面可以实现资源 共享,而且对参保人来说,门诊病种有望增多,结算也将快捷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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