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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新政 三年无不良信用可走审批绿色通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次数:114
核心提示:对四类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诚信的公民和单位,今后在黑龙江更加受限。昨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

对四类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诚信的公民和单位,今后在黑龙江更加受限。昨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无不良信用,办理行政审批可享“容缺受理”

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上学、就业、创业等给有信用的人“行方便”

对诚信的,还要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

四类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和卫生安全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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